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厅直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聚焦影响学校 改革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改善管理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校教职工务实重行、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重点是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 。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其人员组成为
组 长:李永健、田巨平
副组长:徐 坤、缪立德
成 员:李丹、周鹏、陈环娇、何志武 邓桂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周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卢珍、滕亚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叶文根、胡涛、赵秋丹、宋丹。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四、整治重点
1、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2、“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不及时研究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为民意识不强,对师生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师生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管理服务中业务事项办理手续繁琐、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或办理超时限;
5、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意识不强,备课不充分、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内涵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6、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7、对所负责单位或部门管理不力、要求不严,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愿触及矛盾,不敢碰具体问题,干部职工中问题比较突出;
8、纪律松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庸懒散浮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9、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7年5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中旬)。各院部处室要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师生、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列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学校成立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对各院部处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抽查。纪检监察处对重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督办。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师生的能力和工作效能的制度体系。对不担当、不作为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视情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抓好专项治理的任务落实,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应分别于6月25日、8月25日、10月10日前将《2017年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附件)和阶段情况总结报告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应及时上报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将对查实的典型案例在全校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营造良好氛围。各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勇于担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明确专人负责,实行上下联动,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院部处室要把发现问题、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检查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对窗口单位、服务部门以及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处查核处理。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三)严格督导问责。6月中旬至9月上旬,学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自查发现问题零报告的处室和单位进行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挂牌督办、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各处室、各单位专项治理中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和整改的处室和单位,既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既追查主体责任,又追查监督责任。坚持自查从宽原则,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建立自查快办查核机制,对专项治理中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不担当和不作为问题、提高服务师生能力和工作效能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长江职业学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
027-87174585、027-87174573
举报邮箱:dwzzb871745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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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长江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明德楼908办公室)
中共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附件:2017年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