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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ebtcms 来源:http://dwzzb.cjxy.edu.cn/  时间:2017-09-26 17:25:26 点击:

关于做好党员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员档案是党组织管理党员最具价值的原始记录,是证明党员身份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学校目前党员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在职教职工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完成时间

2017年10月31日前

三、档案管理权限

预备党员档案:由各党总支进行管理;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存入学生档案。

正式党员档案:教职工党员档案存入人事档案;在校学生党员档案存入学生档案。

四、具体工作安排

1、档案收集整理阶段(9月10日-9月20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在2016年党组织关系清查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档案核查表(附件1)对所辖党员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整理(档案材料清单见附件2)。收入党员档案的本人书面材料、推荐表决材料、政审材料、培训材料、规范文本、补办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等发展党员材料,和奖励、鉴定、处分、处置等奖惩材料要齐全完备;特别是要对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考察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内容详实、填定规范,资料真实齐全。

2、妥善处理“问题档案”阶段(9月21日-10月13日)。针对“有人无档”的,要通过多种措施核实党员身份,寻找档案资料去向,使其尽快归档,如确实遗失原始档案材料,按规定按程序做好补办手续(补办程序及所需相关材料见附件3);因工作或岗位变动而未及时转出的党员档案,要抓紧联系接转;因死亡、开除党籍、自行脱党等原因形成“有档无人”的,实行单独存放,暂由各党总支保管。

3、建立档案目录清单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整理完善后的党员档案与档案目录清单(见附件4)一起装入统一档案袋,做到一人一档。

4、档案审核归档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党总支将整理完善后的档案及整理完后的档案核查表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教职工党员档案交由人事处存入人事档案;在校学生党员交由学工处存入学生档案;预备党员档案由各党总支妥善保管。

五、工作要求

党员档案材料为选人用人工作必查必核重要材料之一,各党总支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党员档案整理工作,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认真无误、按时高效地做好此次党员档案清理工作。该项工作将列入2017年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赵秋丹,联系电话:87174573


                             中共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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