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急需空缺科级管理岗位进行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聘范围
学校在岗科级管理人员、辅导员、专技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选聘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
岗位1.校长办公室行政秘书1名
任职条件:
1.责任心和执行力强,熟悉校情,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
3.服务意识强,工作细致有条理,办事严谨。
岗位2.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熟悉干部政策法规,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2.具有党务工作或干部教育及管理工作经历,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办公技能和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大局意识、执行力强、吃苦耐劳。
岗位3.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岗1名
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熟悉人事政策法规,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调查研究,有较高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保密意识和全局观念。
第二轮根据第一轮选聘结果确定空缺岗位开展选聘。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学校主导下的“双向选择”,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轮选聘:
1.个人申报与审核(9月24-26日)。个人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到党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部门考察(9月27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岗位需求部门通过查阅报名资料、档案材料,进行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用人部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聘人选初步意见。
3.工作小组审核(9月27日)。学校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各用人部门初步聘用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考虑岗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因素,分析研判,统筹协调,提出各岗位选聘人选建议,供学校党委研究。
4.党委决定(9月30日)。学校党委根据选聘工作小组建议,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要求,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在确定第一轮聘用人员后,根据空缺岗位情况开展第二轮选聘工作,程序与第一轮选聘相同。
五、职级确定
在岗科级干部调整后,其职级不变。辅导员或专技人员被选聘到管理岗位后,其职级按照《长江职业学院干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长江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中层以下管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认定,按职级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长江职业学院管理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4日